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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后落了一场雨。乌云散去后,残余的湿热空气黏住皮肤,叫人一刻都不想在户外多留。
吴明翰却并未因天公作怪而偷懒,他在海边勤勤恳恳地捡了一圈垃圾,又到毛嬷那里吃了顿晚饭,这才得出空闲叼着支雪糕去干洗店取衣服。
坐在柜台后打扇的老板娘一看到他便直起身,自抽屉中摸出一对蓝牙耳机递过来:“在你送来的衣服兜里翻出来的,还好我有帮你检查,不然一定被水泡坏。”
吴明翰看着那副黑色耳机愣了一瞬,旋即两口吞掉雪糕,声音含混地向老板娘道谢。他将耳机小心收好,接过衣服向外走去。甫一出店门,便将左手伸进衣兜紧紧地握住。许是攥得太用力,吴明翰被耳机的棱角硌痛了掌心。
这副耳机还是毛邦羽帮他挑的。
彼时他与毛邦羽在人头攒动的商场里闲逛,吴明翰担心自己被人当作自言自语的怪咖,同毛邦羽时讲话难免有些鬼祟。
毛毛得知缘由后抱臂冷笑:“吴明翰你的智商呢?买副蓝牙耳机装作在打电话不就得了。”
吴明翰闻言一怔:“对哦,我之前怎么没想到。”
“不敢相信,你这种笨蛋也能当警察。”毛邦羽一面嫌弃,一面兴致勃勃地为他挑选耳机,“哇这个不错,上面有灯可以闪欸。”
“闪灯很娘欸,我才不要。”
毛邦羽笑眯眯地问他:“你又想跳舞娘了是不是?”
堂堂警察岂能受鬼魅威胁。
吴明翰深吸一口气:“好了啦,死者为大,你说买哪个我就买哪个!”
后来毛邦羽了却心事去投胎,这副耳机也跟着消失不见。吴明翰一直懒得找,没想到在今日失而复得。都结过冥婚见过鬼了,他免不了有些迷信地认为耳机的出现是个好兆头,——或许他和毛邦羽,也还有机会再相遇。
算了,还是不要再相遇了。
吴明翰将耳机放进抽屉。
你一定要投胎到一个很好很好的地方。
没有污染,没有偏见,最好也没有渣男。
案件结束后的第五十天,吴明翰养好枪伤正式回到警局。队里的气氛似乎有些古怪,连坐在他旁边的话痨小胖都罕见地保持着沉默。
吴明翰挑高眉梢,在张永康现身时起身跟了上去。
“队里是不是有事瞒我,气氛为什么那么沉重?莫非是子晴有消息了?”
张永康伸手扶住他肩膀:“全警局都知道你死了老公,在你面前当然要沉重一些了。”
干。吴明翰紧绷的神情差点裂开。
“不过这个是次要原因啦。”张永康补充道,“主要原因是你为了抓孝哥受了那么重的伤,之前大家却误以为你是内鬼,现在哪敢在你面前造次。”
吴明翰低头笑了一下:“这是干嘛,我其实没有那么介怀之前的事。”
张永康当即大声说道:“你们听到了没,明翰说他不介怀了!”
吴明翰回过头就看到七八颗脑袋贴在门后偷听。
“不敢相信,我刚回来第一天你们就耍我?”
一队人马推开门涌出来,小胖从背后摸出一支花筒啪的一声扭开:“学长,欢迎归队!”
金色的亮片雨从花筒里向外飞,飘飘忽忽地落在脸上。吴明翰眼眶一热,赶忙装作躲亮片的样子遮住眉眼。这种鼻酸的感觉也不全然是出于感动,许是因为金色的亮片雨太像毛毛离开时的那一幕。
这一刻,他真的好想他。
tbc
先丢个开头。尽量写完